摘要:
为了追求美丽的容颜,市区的林女士长期在一家美容院做美容护理,直到今年4月底,她发现自己的脸上长出了红色突出的小点,而且面部皮肤经常发痒。
为了追求美丽的容颜,市区的林女士长期在一家美容院做美容护理,直到今年4月底,她发现自己的脸上长出了红色突出的小点,而且面部皮肤经常发痒。随后,她到市区一家医院就诊,医生告诉她,面部出现的症状是由于长期使用不合格化妆品造成的。
美容护理出现过敏
记者昨天从市消委会了解到,日前,市区的林女士到市消委会投诉某知名美容院,称该机构从事欺骗消费者的恶性行为。林女士在其申诉书中反映,2004年初至2009年4月期间,她一直在市区一家知名度较高的美容院做美容护理并购买其产品。2004年至2005年期间,林女士在该美容院做美容护理时开始出现过敏现象。随后,她本人向该店反映,该店美容师通过给她本人涂沫不知名的美容品使之消退,并以言语安抚林女士,称这是一种正常的现象。
林女士出于对该美容院的信任,继续在该店做美容护理。2005年至2007年期间又反复出现过敏现象,该店美容师以产品不适合为由多次要求林女士另加金额更换合适产品,在不断更换产品的同时,林女士的面部过敏现象不断复发,直到2008年出现的次数更为频繁,程度也越来越严重。
医生确诊系使用不合格化妆品造成
在该店美容师要求下,林女士又投入更多金额更换产品,增加了护理次数与频率。直到今年4月25日,林女士面部出现相当严重的过敏反应。她本人马上到市区一家大医院就诊,经医生确诊:林女士脸上红色小点系长期使用不合格化妆品所致。
林女士认为,她所用化妆品全部在该美容店购买,做为美容院专业人士,对产品使用与适合范围应有所了解,对顾客的皮肤类型与合适产品也应|能把握。美容师多次要求其更换化妆品,不但没起到良好的护理美容作用,反致其面部反复过敏,而且美容师以“调节机体内部环境及塑造体形”为由劝说林女士购买该机构产品,仅一小瓶的口服玫瑰精油价格便高达8888元。林女士认为,该美容院对消费者存在着严重欺诈行为,她要求消委会为消费者维权。
温馨提示:
针对近几年美容投诉有所增多情况,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做美容时要选择正规的美容机构,美容前最好要查看对方的有关资质;购买或使用美容护肤品时,一定要查看是否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对来路不明的护肤品应拒绝使用,在美容院做美容时要格外提防;消费者初次使用某品牌护肤品时,不要直接搽在脸上,而是要先在皮肤的隐蔽处试验,确定能适应该护肤品时再正常使用,因为合格的护肤品也不能保证适应所有的消费者;对正在使用的护肤品,如果发现有不良反映,应及时停止使用,并及时就诊;要拿定主意,对经营者主动推荐及介绍的东西,只能作为参考,对美容机构发出的广告信息,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要轻信;带着问题去做美容的消费者,或者有期望值的消费者,做美容前最好与美容机构签订协议或者合同,内容越详细越好,包括使用的材质,美容预期的效果等,最好有个详细的记录,留下可供对比的证据,不要轻信经营者的口头承诺。另外,要保存有效消费凭证等,以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作者陈福洋的空间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与潮汕风情网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