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饶平县将对年肉猪饲养量100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场的污染进行治理。
在日前召开的全县规模养猪场污染治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从现在起至明年6月底前,饶平县将对年肉猪饲养量100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场的污染进行治理。
这次治理主要是通过在猪场中推行沼气工程建设,形成“养殖—沼气—种植”的生产模式,实现对猪场养殖污染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以促进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保护黄冈河水质资源,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据了解,列入这次整治的规模养猪场共有79个。整治将根据养猪场对黄冈河直接污染影响的大小,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保证质量、安全生产的原则,分二批进行。第一批要求在今年6月底前动工建设猪场沼气工程,今年12月底前完成沼气工程建设任务。第二批要求在今年12月底前动工建设猪场沼气工程,2010年6月底前完成沼气工程建设任务。猪场沼气治理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沉淀池、调节池、混合式沼气发酵池等主体工程,同时结合养殖场实际情况,配套沼气沼肥综合利用处理系统。养猪场污染治理的资金采取由业主投入为主,政府和社会投入为辅的筹集方式。对于属整治对象要求兴建沼气池的猪场,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的池容完成建池任务的猪场,县财政将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对于属整治对象而拒不配合整治工作的猪场,县政府将采取措施,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强制关停。
县委常委刘志方,副县长郑锦鹏出席会议。郑锦鹏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全县规模养猪场污染的严重形势,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规模养猪场污染治理工作的熟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各项政策,宣传动员规模养猪场业主,迅速行动起来,动工兴建沼气池,抓好养猪场污染的治理。农业、环保部门要负责好对规模养猪场污染治理的统一监督治理和指导协调。发改、财政等部门要落实制订新时期规模养猪场污染治理的政现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各镇村要积极帮助业主向国家及省的相关部门申报污染治理项目,争取治理补助经费,确保治污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