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汕头市于今年6月1日起至11月推行《汕头市镇(街道)干部包村(居)工作职责及责任追究实施意见》基本制度试点工作。

汕头市于今年6月1日起至11月推行《汕头市镇(街道)干部包村(居)工作职责及责任追究实施意见》基本制度试点工作。鸥汀街道作为龙湖区唯一一个试点单位,在经过前期精心酝酿,出台《鸥汀街道干部包居工作职责及责任追究实施意见》和《鸥汀街道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实行票决制实施意见》(下称“两项制度”)后,6月30日上午召开推行“两项制度”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实施工作。街道全体机关同志和各社区“两委”成员近150人参加了会议。
本次试行的“干部包居”制度对干部挂钩联系基层工作有着更高更严的要求,在包居形式、包居干部主要职责、分包措施、纪律要求、责任追究办法等方面均作了明确规定。鸥汀街道对“干部包居”试点工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挂组长的包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层层明确工作职责,并及时召开街道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订鸥汀街道“两项制度”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在动员会上,街道党工委书记陈胜辉同志进一步阐述了试行“两项制度”的重要意义,要求机关干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职责,认真做好包居工作,严格执行“六不准”纪律要求,充分发挥街道干部联系基层、掌握民情、服务群众的积极作用,进一步规范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村级民主决策水平,提高干部工作能力,化解基层潜在矛盾,切实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推动社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同时要求包居干部要重点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日常工作与包居工作的关系;二是要处理好包居工作职责与贯彻居民自治的关系。会上,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包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浩德对“两项制度”的文件精神作了解读,对推行“两项制度”进行了具体部署。
目前,街道推行“两项制度”各项工作正有序展开,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并将于7月1日起转入全面实施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