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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区必须抓住“十要”,推进“十项工作”——龙湖区召开创建市文明区工作会议

日期:2009-7-3 17:08:48 出处:汕头市政府门户网 作者: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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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创建水平,6月29日下午,龙湖区召开创建市文明区工作会议,汇报交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

 

为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创建水平,6月29日下午,龙湖区召开创建市文明区工作会议,汇报交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会议由李耿坚区长主持,鸥汀街道、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交流了创建工作经验及今后工作打算,区文明办就2009年评选表彰我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提出要求。区委书记张泽华、区委常委纪木春、陈奇峰、卢庆,区创建汕头市文明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街道、镇书记(或主任、镇长)、分管宣传工作的副书记、宣传委员等同志参加了会议。

龙湖区委书记张泽华、区长李耿坚、区委常委、宣传部长陈奇峰分别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归结起来,就是要做到“十要”,推进“十项工作”,努力探索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向高潮。一是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充分认识创建文明区的重要性、紧迫性。二是要依据汕头市文明区测评体系的要求,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落实阶段的任务,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计划方案,努力办一些影响大、效果好、群众欢迎的实事,确保创建文明区工作经得起监督和检验。三是要突出重点,抓住难点,精心组织实施创建文明区的经济基础工程、“碧水、蓝天、绿地”的生态建设工程、造就现代文明居民的支柱工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安宁工程、提高服务质量工程。四是要以创建汕头市文明区为目标,广泛发动群众开展各种喜闻乐见、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教育活动。五是要以《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和“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道德教育活动为内容,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广泛宣扬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六是要抓文明行为的养成,引导教育市民从自身做起、从一言一行的小事做起,自觉遵守市民文明公约,讲文明语言、行文明礼仪、养文明习惯、树文明形象。七是要坚持正面宣传,表彰先进,为创建工作营造浓烈的氛围,树立良好的正面形象。八是要通过公益广告牌、宣传橱窗、横幅标语等宣传阵地,以图画、标语口号、雕塑等形式,积极为创建汕头市文明区造势。九是要因时制宜、因地制宜抓创建。注重选择党和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工作,不断创新载体、丰富内容,抓基层、打基础,从民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抓起,使文明创建扎实推进。十是要要落实责任,真抓实干,让人民群众在参与创建活动、评价创建实效、分享创建成果的过程中成为受益者,逐步建立制度化的领导机制、系统化的管理机制、规范化的监督机制、科学化的考评机制和社会化的共建机制,以管理促文明创文明,不断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创建水平。

围绕“经济发展,环境优美、文化繁荣、生态良好、社会和谐”的创建目标,当前要着力抓好十项工作:一是努力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以“书香龙湖”系列工程为“抓手”,着力提高居民现代文明素质。二是加强维稳工作的落实,畅通民意渠道,探索社会治安长效管理机制,积极创建“六好”平安和谐社区。三是继续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文明新农村,扎实推进农村重点惠民工程,特别是十家农家书屋示范点的建设。四是继续抓好环境改善和卫生工作,落实临街店铺门前管理责任制,继续改善城区绿化美化。五是抓好城市管理综合整治,重点整治乱摆乱卖、乱拉挂、乱堆放以及占道经营特别是无证摊点等。六是继续整治交通秩序,加大交警、交通协管员、交通志愿者的投入力度。七是完善消防站、消防栓等公共基础设施,抓好主干道、人行道和内街道路养护。八是继续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食品安全事故。九是继续做好施工管理,严厉处罚建筑工地夜间超时施工噪音扰民等行为。十是抓好窗口行业服务,确保不出现违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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