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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崇武

日期:2008-7-12 11:30:25 出处:潮汕风情网整理

翁崇武,男,1974年10月出生,籍贯汕头潮阳,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为检察事业奉献青春智慧


  --市人民检察院翁崇武同志个人事迹材料


  翁崇武同志1997年11月从中山大学毕业后进入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现任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兼研究室负责人,广东省法学会检察研究会理事、汕头市法学会理事、汕头市卫生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参加工作以来,他立足本职、踏实做人、沉稳办事、勤勉为公、忘我拼搏、无私奉献,不断开拓进取、追求高尚、追求卓越,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挥洒自己的青春、智慧和汗水。参加工作十年,有九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市、市检察院各项表彰和荣誉共34项,是“汕头市优秀共产党员”、“汕头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
  一、勤于钻研,不倦探索
  学无止境。工作中处处是学问,只有勤于思考、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积极进取,才能硕果累累。作为一名青年检察官,他更深感学习的迫切,从进入检察院的第一天起,就从没停下学习的脚步。
  监所检察科是他第一个工作的部门,作为科室内勤,他从没有以自己是一名检察新兵而放松要求,而是自加压力,刻苦学习,注重实践,学以致用,迅速进入工作角色,在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他主笔草拟了由市人民检察院颁发各区县院执行的《监外罪犯监督考察工作制度》和《驻看守所检察室达标管理评定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使我市各项监所检察业务规范发展,形成制度,取得成效,很多制度沿用至今。主笔撰写的《正确履行监所检察职能,切实抓好对监外罪犯执行活动的监督》,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采用,在全国第四次监所检察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撰写的纠正超期羁押、监外罪犯考察、派驻检察室建设等多项业务经验材料被省人民检察院采用,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介绍,打响了我市监所检察工作的品牌。2000年6月,翁崇武参加全省书记员竞赛,在120名选手中取得全省第8名的好成绩,并被授予“广东省检察机关优秀书记员”称号。
  “资之深,则取之左右逢其源”。业务知识和经验的不断积累,使翁崇武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游刃有余,为百姓、为社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公诉科(原刑二科)工作期间,他从一名书记员做起,刻苦钻研法律知识,逐渐成长为一名能担当起大案要案公诉工作的办案能手。共主办公诉案件29件82人,其中 “807”、“815”重特大案件5件8人。在办案中,他满腔热情,工作细致,以全面的法律知识和娴熟的庭辩技巧,获得了辩护律师和当事人的由衷赞扬,圆满完成办案任务,受到省人民检察院的嘉奖,被评为“汕头市纪检监察和政法机关查办大案要案先进个人”。期间,还结合办案深入调研,主笔撰写了《关于当前我市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调查报告》,为当时我市综合治理增值税发票犯罪提出了建议和决策参考,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
  二、勇挑重担,无私奉献
  “青年人,就要勇挑重担,负起重任,争当解放思想、敢为人先、开拓创新的排头兵”。该同志常以此自勉并身体力行,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勇于迎接新挑战,勇于开拓创新求突破,创造无愧于青春的业绩。
  因工作需要,2001年,他被安排到办公室(研究室)工作。从业务办案转为文字工作,从法庭上的公诉人转为检察机关的幕后工作者,面对角色的突然转变,该同志毫无怨言,尽职尽责,静心干事,充分体现一名青年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任务重、人手少的情况下,日夜加班,埋头苦干,笔耕不倦,6年多来,共撰写各类材料500多篇,累计达一百多万字。同时,他还负起检察宣传工作的重任,克服重重困难,想方设法,多渠道、多角度挖掘我市检察工作亮点,当好检察机关的“喉舌”,共撰写并在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发表稿件100多篇,在汕头电视台推出《检察视窗》电视栏目,采编制作节目60多期,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在我市开办反映检察题材的日播栏目《法治中国》。经过努力,汕头市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影视宣传先进单位”,该同志也被高检院评为宣传先进个人。
  资料部门的工作是艰苦而无闻的,而想把这项工作做好,需付出超乎常人的汗水和努力。在翁崇武的日程里,根本没有休息日,几乎每天都坐在办公桌前连续工作十几个小时,而熬夜写材料,对他来说更是平常不过。单位的门卫最清楚,每天晚上有一盏灯总是准时亮起,那就是他的办公室。很多同事都戏说他爱院胜家,一年呆在单位的时间比正常上班时间多一倍以上。今年春节,因工作任务紧,他一直加班到大年三十,而隔天年初一下午,当人们还沉浸在节日的喜庆中时,他又悄然回到了办公室。而作为一名父亲,他没有时间带自己的小女儿去公园游玩;作为一位丈夫,他没有时间陪自己的妻子逛一回街,他把自己全部的青春和精力,都无私奉献给了检察事业,无怨无悔。
  正是对工作的这份热爱和执着,使他能把握全市检察大局,充分发挥以文辅政的作用,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善于总结,善于创新,善于宣传,使我市检察工作亮点迭出。思路清晰,勤于思考,能紧扣领导的工作思路、想法、指示等并加以完善和细化,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依据,逐渐实现从浅层次的被动服务向深层次的主动服务转变。如制定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20条措施、检察机关服务新农村建设等举措,得到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勤勉敬业,追求高尚
  “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纳细流,难以成江海”。怀着对法律工作、检察事业的无比热爱,该同志坚持从身边做起,从平凡做起,从点滴做起,恪尽职守,勤勉敬业,吃苦耐劳,忘我工作,日复一日地在平凡的工作中追求高尚的品味,体现人生的价值。
  该同志能够加强学习提升境界,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能够勤奋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不断扩大知识面,更新知识结构,学以致用,努力使自己成为“综合性”人才。自觉强化党性修养,砥砺情操和品格,精神上追求高尚,行为上坦荡磊落,严格自律,表里如一,公正执法,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自觉抵御各种不良诱惑。他是勤奋工作、无私奉献的楷模,每项工作都力求做到最好,每项工作都取得不俗的成绩,深受领导和同志们的赞誉。参加工作十年,有九年的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获得高检院、省院、市、市院各项表彰和荣誉34项,是检察宣传、文化建设、查办案件等各项业务工作的尖兵,是“汕头市优秀共产党员”、“汕头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他平时的工作和付出分不开的。
  除了对自己的本职工作尽心尽力外,该同志还想方设法挤出时间积极投身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尽自己的一份力量。自2003年12月起被聘任为汕头市卫生学校兼任法制副校长后,与该校领导研究采取多项具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如积极开展学生法制教育和心理辅导,开设了“预防青少年犯罪专题讲座”,结合工作实践,精心准备教程,定期为该校学生上法制辅导课。四年多来,共上大型法制辅导课9场次,受教育学生达5000多人次,深受广大师生的好评。由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该校被评为“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在平凡中追求卓越,在细微处体现高尚,这就是翁崇武,一位恪尽职守、积极进取、默默奉献、开拓创新的年轻检察官。他是汕头市检察系统践行解放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法为民的优秀代表,他以自己一点一滴朴实而崇高的行为,在人们心中刻画出人民满意检察官的良好形象,塑造了新时期年轻检察官的高尚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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