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头市石油气价格调整15公斤每瓶超100元 |
|
|
| 日 期:2006-1-21 [大 中 小] |
|
规范石油气市场秩序,本着既要维持企业经营,保障市场供应,又要适当控制价格水平,兼顾社会承受力的原则,汕头市物价局决定从本月20日起相应调整中心城区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据悉,调整后的最高销售价格为:散装民用批发每吨6700元,瓶装批发每瓶99.5元;各门店零售15公斤装(净重14.5公斤)103.5元,10公斤装(净重9.5公斤)68.7元;管道气每立方米18.6元(一月份超表用气最高17.9元),以上价格不得突破,违者将依法予以查处。澄海、潮阳、潮南和南澳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管理和调整。
市物价局强调,经营者要服从大局,积极组织货源,保质保量供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接受各方监督,共同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和经营秩序。此次,各级物价检查所将继续加强市场价格检查,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
|
| 出处:汕头日报 作者:admin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