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警方日前成功破获了今年7月发生在潮阳区的3宗儿童被掳案,成功解救出3名被掳儿童。4名所谓网上“造谣”者也被抓捕。
男童被掳案告破,3名儿童被解救,作为一个已为人父母近20年的人,深知此中之功德。不过,又有所谓“造谣”者被抓,令人失望。黎明先生曾撰文称,以散布谣言的罪名抓人,极易失却法律公正,它实际的效果往往是剥夺国民言论自由权利,阻止社会表达和信息交流。而作为个体的人类,其认识、分析和观察,无法完全真实地反映客观事实或过程全貌,本为“人性”和“本能能力”所决定,即便是“圣人”、“完人”也做不到。尤其在紧急、混乱中,个人的情绪体验和观察效果更是各有不同,评估、认知自会有较大差异。有个著名的心理学实验:事先不告诉,安排一群人目睹一场突发的两人持枪冲突事件,然后要求在场的人分别表述这一简单过程,结果众人对细节和过程的表述样式繁多。这个实验结果说明,群体中反映客观事物各有差异是正常现象。对于上述分析,笔者深以为然。
然而,“造谣”的名义被用了一次又一次,也真有些让人无奈了,那么就姑且把它放到一边去吧,回过头来看男童被掳案这件事本身。这是一种古老的罪恶,而要制止这种罪恶,仅仅惩罚那些拐卖儿童者恐怕是不够的。买家,除了道义上的谴责,是否也应该受到惩罚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