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展落实“三项承诺”竞赛活动以来,普宁市法院里湖人民法庭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坚持以“案结事了、胜败皆服、定纷止争”为目标。努力探索一条“调解多、判决少、上诉少、申诉少、服判息诉率高、公信度高”的审判工作新路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里湖法庭管辖里湖镇、梅塘镇和普宁华侨管理区及大池农场,辖区人口30多万人,拥有享誉海内外的茶叶市场,当地经济活跃,商品流通繁荣,各类经济纠纷逐年增多。开展竞赛活动以来,该庭把调解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规定全年民事调解率不能低于70%的目标,逐步形成“以快捷方便为先导,以化解矛盾为重点,全程实施;全庭参与,化繁为简”的工作格局。据统计,去年7月份以来,该庭共办理民商事案件106件,其中调解结案的80件。调解率达75.4%,无一上诉申诉案件,既节约了诉讼资源,又及时化解了矛盾,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结合人民法庭面向农村的特点,对具有农村特色的婚姻、相邻、宅基地等纠纷,该庭总结了“婚姻纠纷多劝说、宅基财产重契约、赡养关系谈伦理、相邻关系讲和谐”等经验,积极化解民间矛盾。去年8月16日,原告周某因丈夫赖某有吸毒恶习而向法庭起诉离婚。若依法判决离婚,被告可能更加自暴自弃,村干部请求法庭给予被告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被告也主动请求法庭给他几天时间,让其去争取与原告和好。法官将情况反馈给原告,要求原告协助法庭规劝被告前往戒毒。原告深受感动,同意给丈夫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经法庭调解,双方当事人和好,并要求法庭及其村干部送赖某前往普宁戒毒所戒毒。村书记激动地说,法庭同志充分考虑办案的社会效果,挽救了一条生命、挽救了一个家庭。原告周某也连声对法官表示感激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