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于2007年6月29日经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新法在1994年《劳动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对员工的保护力度。新法出台后,将给实施多年的各地劳动合同条例和已确定的劳动关系立法模式带来重大调整。同时,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理念也将面临颠覆性的挑战,这些势必将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乃至用人单位的全面经营管理产生深远影响。 为推动全社会学习新《劳动合同法》。潮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积极部署,在庆祝十七大召开的同时,于是10月16日开始至11月30日在潮州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三楼举办《劳动合同法》培训班。对市直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负责人)、主管领导、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驻潮各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办公室)负责人分期分批进行学法、懂法、知法的培训!这次培训班为期两天。 培训班从用人单位角度对全新《劳动合同法》进行了深入解读,以期用人单位能够利用新《劳动合同法》颁布的契机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建立和谐的员工关系。 培训班由潮州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主任杜健生主持开班仪式,潮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许华生在培训班上讲话,就今后规范劳动合同管理提出要求。一是要加强《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和宣传。各单位要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让全体员工都知法、懂法、用好法!二是各单位要对照《劳动合同法》,认真检查本单位在劳动用工、工资分配、劳动保护、工作时间以及各类人员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是否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改进劳动用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劳动合同法》培训班先由潮州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工资科、劳动关系科科长方秋吟向全体培训人员授课,就《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立法宗旨、主要条款、新的变化、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以及工会在劳动合同法中的地位、作用及其法定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进行了讲解,以现实生活中反映劳动关系的大量事实和案例生动解析了《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条款,让大家耳目一新。通过学习,全体参训人员对《劳动合同法》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和认识。 潮州市劳动社会保障局许旭文主任、邱文洁、陈文杰将陆续为参加培训班学员讲课。 潮州市各单位分管人事劳资工作的领导、工会主席、人事劳资部门负责人和劳动合同管理员,等相关人员共近9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批示牌
 潮州市《劳动合同法》培训班
 潮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许华生在培训班上讲话
 潮州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主任:杜建生
 潮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许华生在开班仪式上讲话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科长方秋吟向学员讲课
 培训班学员在认真听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