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紧紧围绕建设好充满活力、富有魅力、文明和谐、富裕安康的广东"东大门"的目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多形式构筑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建立排查调处网络,完善维稳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犯罪活动;加强社会管理和专项整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逐步上新台阶。二年来,全市及时化解类民间纠纷5449宗,调解成功率96.3%,刑事案件年均增幅控制在安全警戒线,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在最近全省二年一度综治检查考核中,全市综治工作得到省考核组的高度肯定,取得优秀成绩。
一、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科学决策周密部署
潮州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注重调查研究,科学决策,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两年来,市委每年部署开展有关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大型调研活动,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聪明才智,集思广益,为市委、市政府部署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共制定下发了六个文件,对全市维稳和综治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市委书记骆文智十分重视调研工作,多次深入公安系统开展专题调研,与公安机关一线同志共同研究如何充分整合利用社会资源,进一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如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活动,解决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如何加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提高治安防范的科技水平等。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促进工作措施落实
建立制度,规范工作。在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机制的基础上,重点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切实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了处理社会矛盾工作领导机制等十项长效机制和相关工作制度。
落实责任,明确要求。注重责任制的落实与追究,使各地区和相关部门明确任务要求和相应责任。市与县区,县区与镇、街道,镇、街道与村、居委会每二年一次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按照维稳和综治工作制度的规定,落实相关责任,形成维稳和综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市综治委坚持每二年一次分别对县区和市直综治成员单位开展综治工作检查考核,有效地促进各县区和各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对存在突出治安问题或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坚决追究领导责任。
加强督查,促进整改。建立健全了重大问题和个案的交办、督办制度,由各级党委维稳办和综治办根据领导批示和日常掌握的情况,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隐患和个案实行逐级交办、督办,确保问题真正得到解决。如针对饶平县钱东镇涉黄违法活动较为严重的情况,市综治办及时调查了解,掌握详细情况,报请市综治委给予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同时,组织有关力量经常检查、督促。
三、抓住影响全局问题,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在打击犯罪上,精心组织专项打击行动,推动面上打击。坚持重点打击和经常性打击相结合,通过开展打黑除恶、侦破命案和打击"两抢一盗"犯罪等专项行动,有力推动面上打击工作,带黑恶性质组织犯罪活动明显减少,命案侦破达到公安部规定必破标准,"两抢一盗"案件下降,极大地增强了群众安全感。
在平安建设上,开展平安创建试点,带动创安活动全面推进。2006年初,市委根据湘桥区平安和谐社区创建试点的经验做法,不断总结升华,制定了《中共潮州市委、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按照创建自治好、管理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风尚好的"六好"社区要求,专门部署在全市全面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推动了全市平安县区、平安和谐社区、平安村、平安校园、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在治安管理上,注重重点整治和重点管理,促进治安管理工作上轨道。针对社会管理的对象、范围、体制等已经发生根本变化的实际,在社会管理上,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作为社会管理的重中之重。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管理机制,落实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管理责任、管理措施和管理经费,构建管理服务工作的综合平台。在落实主管部门和经营单位责任制,加强社会管理的同时,积极开展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等专项整治,净化社会环境,规范经营管理秩序,社会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良性轨道。
在化解矛盾上,抓住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排查调处,及时化解。抓住农村土地征用租让、征地款分配、城市建设拆迁、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企业改制、劳资纠纷、涉法涉诉信访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纠纷的热点问题,坚持经常性固定排查和集中力量在重大节日和两会期间加强排查,落实责任,及时化解。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处理难度大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组成跨地区跨部门联合工作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进行清理解决,有效地避免了社会矛盾的集中暴发。
四、围绕促进社会和谐,不断创新工作思路
坚持既着力解决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又着力研究治本之策,注重从源头化解不稳定因素。在落实责任,完善防范化解矛盾工作机制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从源头化解各种社会消极因素。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坚持在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措施出台前,以及在决策实施中,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科学论证。推行政务、村务、厂务公开,按程序办事、按政策办事,实行阳光作业,规范管理,有效避免在民主管理环节上产生不稳定因素。启动实施了"春风暖人心"、"平安潮州"、"同享安居安"和"健康进农村"等潮州特色民心工程,化解了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难点、热点问题。
坚持既发挥政法部门的职能作用,又统筹社会资源形成综治工作社会共同参与局面。在推进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建设中,创新投资机制,创新网络技术,创新管理模式,充分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由电信、移动公司出资建设和维护,用户按月支付租金。这一做法得到省委常委梁国聚的高度肯定,被称为"潮州模式"、"潮州经验"。潮安县彩塘镇针对外来人口多,社会治安压力大的实际,在充分发挥公安干警主力军作用的同时,发动企业经营者成立了热心社会治安理事会,组建26人的镇级治安联防队。热心社会治安理事会成立三年多来,共筹集治安基金330多万元,有力地为彩塘镇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和人力支持。
坚持既注重面上工作整体推进,又注重总结经验,典型推动。积极与宣传部门协调,建立健全宣传报道工作长效机制,加强维稳、综治工作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围绕全市工作重点,在潮州广播电视台"潮州新闻"、"民生直播室",潮州日报社要闻版、法制版等,不遗余力开展维稳、综治工作宣传报道,及时报道工作情况,推动工作开展,揭露丑恶现象,褒扬正义正气。认真办好政法部门内部刊物,加强信息报道和典型经验总结推介,一批有价值的信息和调研材料在省市党委、政府及省委政法委刊物上采用,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指导基层开展工作。大力弘扬先进典型。市、县区通过召开综治工作总结表彰大会,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形成学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潮,有力地推动维稳综治工作进一步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