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截止2004年底,汕头市共接受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款物总值人民币44亿多元,其中用于教育事业31亿元;医疗卫生事业1.35亿元;修路建桥1.87亿元;体育、文化娱乐项目2.34亿元。汕头市在发动广大旅外乡亲为家乡的福利和公益事业捐款捐物的同时,汕头市各级政府和侨务部门重视办好华侨捐赠兴办的公益项目,严格管理,加强检查督促,保证捐赠人、受赠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捐赠项目得到保护。
汕头市对改革开放以来的华侨捐赠项目进行全面普查摸底,造册登记。经过大量细致的工作,掌握准确情况,并逐一登记造册。全市侨捐项目有6091宗,其中1000万元以上的侨捐项目31个、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侨捐项目27个、100万元至500万元的侨捐项目203个。为了更好地对侨捐项目实施管理和监管,切实保护华侨、港澳同胞的正当权益,我市根据《广东省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全市的侨捐项目逐一予以确认,发给《广东省华侨捐赠兴办公益项目确认证书》,依法给予保护。至去年底,汕头市已获确认并发给《确认证书》的华侨捐赠项目400个。
9月20日,汕头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检查组检查汕头市执行《广东省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管理条例》情况。专题检查组昨天上午听取了市有关部门的汇报。在本次的专题检查活动中,检查组还将到潮阳区和潮南区听取相关的情况汇报,实地察看华侨捐赠项目,检查相应的监管情况。
|